智慧財產權保護
- 權利侵害之救濟:
在著作權被侵害時,著作人可以申請法律上的救濟。可以要求停止侵
害人停止販賣軟體,並付出相當的賠款與罰金。而當人格權被侵犯時,
著作人可以申請賠償外,在於受損的人格權部分可以要求恢復名譽。
其中所需的費用,由加害人付給。
- 世界財產權組織及國際性公約:
1•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:
1978,電腦軟體保護規模法。明定電腦程式,附屬資料,電腦軟體
名詞,電腦軟體所有權歸屬與轉讓,電腦軟體所需具備原創性之定
義,電腦軟體之表達形式應受法律保護,而基本概念不保護。
2•世界著作權公約:
每一會員國應提供他會員國國民待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