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財產權保護

著作權法一百條規定,著作權法屬於告訴乃論罪,但是若違反第九十四條、第九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九十七條之罪,不在此限。即以下三種情況成立的話,則屬於公訴罪: (1)常業犯,以犯第九十一條、第九十二條或第九十三條之罪為
常業者。 (2)原著作人已死亡或消滅者,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,視同生存
續。 (3)涉及其他刑法罰則,如為造文書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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