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財產權保護
罰則:
著作權法一百條規定,著作權法屬於告訴乃論罪,但是若違反第九十四條、第九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九十七條之罪,不在此限。即以下三種情況成立的話,則屬於公訴罪:(1)常業犯,以犯第九十一條、第九十二條或第九十三條之罪為
常業者。(2)原著作人已死亡或消滅者,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,視同生存
續。(3)涉及其他刑法罰則,如為造文書罪。
觸犯著作權法通常處以罰金或徒刑。但大多數以刑事案件起訴者多為
「常業犯」,其他則多以民法違約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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